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网上起名字收费靠谱吗,以及起名字怎么讲究五行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一名网友正在浏览线上国学培训推广短视频。王江环 摄
癌症患者“不省人事”,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但经某国学培训班学员“调理”后,病人第二天“就清醒了,还能吃饭”;参加“国学”培训拥有算卦占卜技能,每月增收三到五千元;能否考上大学、研究生、公务员等,在某些国学培训机构的“大师”眼里,是可以提前测算出来的……
近段时间,互联网上出现一批打着“国学培训”幌子,传授占卜算卦等内容的培训机构,通过悬挂虚假头衔的“国学大师”,以各种所谓“成功案例”对学员“洗脑”,圈钱敛财。
算卦治病测吉凶 虚假宣传收“智商税”
2019年教育部发文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国学”为名,传授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机构打着“国学”的幌子,培训从“线下”转到“线上”,培训人群也从学生转为中老年群体。
记者看到,网络上推广的各种“国学入门直播课”“国学大讲堂”等,大多是通过免费试听吸引新学员,然后诱导学员额外缴纳数千元甚至数万元学费。然而,这些号称传播中华传统文化精髓“国学”的课程,不少是算卦占卜等内容。
太原市民李华(化名)说,今年4月,看到微信公众号推荐的易经大师课程,付款3986元,但听课中发现越听越离谱,而且查询发现所谓的讲课老师“风水大师”都是虚假机构授予的虚假头衔。消费者肖伟说,他花费2980元报名一家三明易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国学课程,当时学习说可以改变命运带来好处,但是并没有什么实质内容,还会每天推荐报名高级会员班。
在互联网投诉平台黑猫投诉平台上,与“国学”等相关的投诉搜索结果超过3800条。2022年3月至今,有数十条投诉直指苏州简裕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称,该公司打着教授国学旗号传播算卦占卜等内容骗取钱财。一位投诉者表示,苏州简裕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微信上散布广告,打着明戒易学大师的旗号以与明戒大师结缘名义一步一步引诱中老年人,骗取其“结缘钱财”3986元,“结缘”后撤掉群聊。也有投诉者说,查询发现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教育培训,相关线上培训属于违规经营。记者也发现,2021年,不少投诉者还举报该公司在线宣传理财培训。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在网上随机报名了5家国学培训班,分别添加了“班主任”微信后,“班主任”将记者拉进对应国学学习群,群里学员少则100多人,多则有400多人。
这些国学培训班的授课内容大同小异,几乎都是测八字算吉凶。一个群名为“国学传承重点5班”的6天直播课程是“梅花易术”“奇门遁甲”“风水实战”等内容。一个拥有200多人名为“国易元学堂”的微信群中,直播课程也是关于起名、风水和知命改运等占卜之术。
记者试听课程发现,这些“国学老师”为了让学员信服,会列举过去“精准”的预测案例,其中甚至包括一些明显违反常理的案例。有的国学老师声称通过测算和调风水,学员的公务员、研究生等考试都顺利通过。
某培训机构负责人在社交平台发布的短视频中,不少是“学员”分享利用所学“知识”治疗脑梗、癌症等成功的“案例”。一段视频中,一位女性学员说她弟媳父亲是一位癌症晚期病人,医院已经下达了病危通知书,但这位女性学员通过调整病人的床位,并在病人的床下写满“13”,第二天“不省人事”的病人就能吃饭了。另一段视频中,一位学员说,参加“国学培训”,她用学到的“知识”帮人算卦占卜,每月增收三到五千元。
随意编造“头衔” 实则查无出处
记者发现,授课老师大多利用虚假身份把自己包装成“国学大师”,在互联网上讲授时信口开河。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一位投诉者在今年初发布投诉称,2021年7月在一个网络平台上看到尚德机构关于易经的课程,学费8880元,结果所谓的“大师”说些乱七八糟的内容,完全跟易经不沾边。
一些国学课程中,不断有“老师”在兜售“五帝钱”等风水物件,还插播广告帮助学员改风水。易熵学院一位合伙人“老师”在授课中说,他线上帮助调整风水只要花2万元,线下收费是5万元。一位自称是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的“老师”表示,学员通过他研发的课程学成后兼职占卜,每月兼职收入不会低于3000元。“也可以做老师的助教,也就是我的弟子,每月发助教费”,该“老师”说。
很多学员表示,自己是看到有的“老师”的“头衔”,才会陷入其中。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国学课程的授课导师“头衔”很多,但多查无出处。
一家名为“国易元教育”的机构称负责培训的两位讲师,分别为世界华人易经风水联合会会长和副会长。记者查询发现,这个联合会的网站没有网站备案号,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也查不到该组织的任何信息;易熵学院合伙人“老师”自称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现任该校易学特聘讲师。不过,记者致电学校得到回复“查无此人”,中国知网也没有查询到此人任何相关论文。
易学大讲堂特约的一名“方道长”,自称是国家高级命理风水师,2018年全球十大杰出易学名师。记者查询发现,国家没有相关风水师认证和颁证,而全球十大杰出易学名师也没有相关出处,是培训机构自命的头衔。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说,对国学的范围和内容没有明晰界定,每个人对国学的认知也有偏差。现在有些培训机构以国学为噱头,进行市场营销,打擦边球,借机敛财,这与国学毫不相干。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耿晔强说,有些培训班通过正规国学内容线上教学进行引流,再转换其他平台直播,所以不易监管,当人们学习所谓的“国学”花费不少学费或者购买了价格不菲的风水物件后,也难以取证进行投诉。
须严审机构资质 加强监管和引导
针对 “伪国学”培训中的诸多不良问题,近年来,相关部门和平台持续进行治理,有力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治理工作还需持续推进。
一些受访者表示,为了维护我国传统文化发展环境,要加大对国学培训中不良活动的整治力度,特别要严厉打击借国学旗号传播迷信、诈骗敛财的行为,重点要加强对风水、易经等科目的监管。
山西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刘毓庆说,国学教育要传递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一些打着国学幌子的培训班以营利为目的,圈钱敛财,其价值观是扭曲的、错误的;传授国学的出发点是教人明道修身,提高自己的精神修养,构建和谐的社会秩序,而一些江湖术士把占卜算卦包装成周易、风水学招摇撞骗,既违背道德甚至触犯法律,又贻害社会。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说,“国学培训”乱象需要标本兼治,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和宣传;对于培训机构和消费者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要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谨防因算卦、占卜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对于骗财骗色、兜售含重金属“丹药”致命等案例,要给予严惩。
有关人士认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严管网上“国学培训”乱象,禁止互联网关于占卜、易经、风水等内容的宣传引流。
耿晔强建议,按照教育部规定严格审核营业执照等资质,把控培训课程内容,要做到“谁宣传谁负责”,让“伪国学”无处藏身。
来源:经济参考报、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我国人名文化源远流长,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造就了独特的人名文化,不同历史时期,人们起名遵循不同的规则与习俗。
春秋时期取名讲究“五类”“六不”,即“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和“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牲畜,不以器币”入名。
两汉时期取名则以尊崇圣洁文雅为风尚,同时体现豪放与进取,崇尚英武雄健。
王莽执政时期取名禁用双字,《三国演义》几乎见不到双字名。
魏晋南北朝时期取名盛行双字,并且盛用“之”字。如,东晋书法家王羲之与儿子王献之。
唐宋时期逐渐形成以辈次取名的习俗,即名字的第一个字显示辈分。宋朝喜欢用五行序辈,取五行相生之义,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
明清至民国时期以字辈取名广为流行,常用字辈多为“诗礼传家”“紫气东来”“尊孔崇儒”等。
当代,人们起名虽已不囿于古代起名的繁杂规则,更多的是表达理想信念、崇尚仰慕、纪念意义和祝福赞美,但姓名的传承意义从未改变。
据中国长安网
文/艾小贝爱教育
家长要给学生,认真起名字。
学生的上学年龄到了以后,就会被家长送到学校去上学,学生上学去的太晚,对于学生是会有影响的,就会容易出现等到其他的同学都已经毕业了,而你还没有毕业的情况。
家长不想让自家学生比同龄的晚毕业,在正常的年龄去上学,才是合理的,正常情况下,学生在3岁左右就要上幼儿园了。
学生上学以后,要说老师对学生们怎么区分,还有学生和同学间的区分,就一定离不开学生们的名字,大家互相认识的过程中,必须要掌握的。
如果不知道名字,就会变得不知道怎么称呼对方,但学生们的名字并不是可以由自己来做主的,并不是自己来取的。
学生们名字是由家长来给取的,这算是家长送给学生们的第一份见面礼了。
家长给学生们起的名字好就没什么事了,如果家长起的名字并不好,那是会给学生带来不小的影响,家长给学生起的名字不好。
等到学生上学后,就会容易遇到给起不好听外号的情况,有一位女生就遇到了这一情况,家长觉得自己给自家学生起的是一个费尽心思起的“好名字”。
看到女生上幼儿园后引嘲笑,被气哭的情况是并不太理解的,据了解爸爸姓“朱”,给女生取的名字叫“朱惠飞”,谐音是“猪会飞”,女生在幼儿园听到同学给自己起的外号。
对她的名字表示嘲笑,女生是觉得很委屈和难过的,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就和自己的家长说了这一事情,女生一边哭,一边和家长说自己在幼儿园里遇到的这一情况。
女生眼睛都哭红了,看来女生哭的时间并不短,看到女生哭得这么后悔,家长看了自然是很难过的,没想到就是一个简单的名字就给女生在幼儿园里带来了这般大的困扰。
为了避免女生在学校里再次出现因名字被嘲笑的情况,家长就得给女生改名字,然后认认真真地给女生取个靠谱的名字,真的是有些不明白。
家长是怎么想出给女生取这一名字的,难道就没有发现自己的姓氏和这两个字放在一起是不合适的吗?
个人解析
家长看到女生因自己的名字问题,回家后哭得这么伤心,家长看后的心情自然是不好的,同时也会后悔的,后悔不该给其起这一名字。
家长给自家学生起名不能脑洞太大,同时也不能开玩笑,家长在名字上所开的玩笑,其影响和后果都是需要自家学生去承受的。
家长想要给学生起个靠谱的名字,有些地方是需要避免的,家长就不要选择去入坑了,以免给学生带来不好的影响。
那么家长给学生起名,应该避免什么地方呢?避免谐音问题
家长给学生起名的过程中,避免谐音的问题是很关键的,如果学生的名字出现了谐音的问题,就会闹出谐音的笑话,学生就会容易被同学起不好听的外号。
这对于学生的伤害是偏大的,家长不要觉得没什么,学生经常遇到因名字被嘲笑的情况,带给学生的伤害是更大的。
名字要通顺
学生的名字要通顺是最基本要达到的,学生名字连读起来都不是连贯通顺的,那家长给学生所取的名字就是失败的,可以称为是拿不出手的名字。
想要避免不通信的问题,在取好了名字以后,家长要连在一起多读几遍。
注意姓氏和名字结合
家长给自家学生起名期间,注意姓氏和名字的结合问题是更需要注意的,有的姓氏和一些字放在一起是并不适合的,就连女生的这一名字是一样的,要不怎么会有谐音笑话。
学生名字,也没必要太难家长给学生的起名,也是没必要太难,学生的名字太难,也是会给学生带来不好的影响,家长是没有必要为了显示自身读的书多,或者是有文化。
就选一些不常见的生僻字加入到学生的名字中,家长选太难的生僻字不光容易在上名字的时候遇到困扰,在学生的考学方面也是会有困扰。
甚至就连在学生学写名字这一小事上,就会有困扰的,让同学都把名字写完了,正式答题了,而你却还在写名字呢。
笔者总结:家长不能带着开玩笑和好玩的心理给学生起名,家长要认真给自家学生起名,家长可以早些时间就想学生名字的问题,不要等到都临近上名字的关头了。
才想起来名字的事,为了上名字,而随口起的名字,肯定都是很不靠谱的,不会是能拿出手的程度。
今日讨论:
你觉得名字对学生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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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许多作家来说,使用笔名是十分常见的。比如人们都知道的鲁迅,就是周树人的笔名。
除了作家之外,现在不少艺人的名字其实也并非本名,如王靖雯等。包括新媒体崛起后,诞生的“网红”也并非使用其真实姓名,如张同学等。
我们都知道,作为自然人的“姓名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民法典”中还对“姓名权”设置专门章节进行规定。
那么,笔名也好,艺名也罢。这些非本名本姓的名字,是否享有姓名权呢?我们先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一下。
一、案例展示:可以用同一笔名创作吗?对于不少文艺青年来说,写小说是体现文艺范,彰显其才华的重要渠道。大学毕业生小李也不例外,他最早在国内一家著名的小说平台上创作,并起笔名为“沙漠流星”。
小李原创小说因为故事情节曲折,悬念较多,加之其出色的文笔,一度冲上了该小说网站的榜首,“沙漠流星”也成为当年的“最受欢迎的小说写手”之一。
首部小说完结前,他便与该平台签约,保证日更新量,并享有固的收益。这也让小李着实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
但是,当他的第一部小说完结后,才开始写第二部小说时,不少读者在小说下方留言。除了催更外,更多的是问其是否在另一个同样火热的小说平台开号更新了?
小李已经与现在的小说平台签约,自然不会再去别的平台更新。但是出于好奇,他还是去了那个网站上搜了一下。结果发现了同样有位叫“沙漠流星”的作者在他首部小说完结后开始更新的。
小李认真的看了一会,发现这位同名作者的小说虽然主人公的名字不同,但小说故事梗概与自己的十分雷同,只不过情节上改动较大。如果按照故事梗概完结,的确会造成读者混淆。
越想越气愤的小李找到了自己签约平台的法律顾问,决定找另一小说平台的同名作者维权。
二、笔名也可享有“姓名权”吗?按理说,在不同的网络平台上,只要注册时能够通过名字的验证,是可以注册相同名字的。但这种以作品原创为主的小说平台,利用已经出名的作家的名字再创作,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上面案例中,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笔名是否享受“姓名权”的问题。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2条中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民法典”中的第1017条,还对“姓名权”的保护范围进行了扩展。扩展至“笔名”“艺名”“译名”等称谓。
显然,笔名也在“姓名权”的保护范围之内。在司法的实践过程中,因姓名,特别是知名的姓名,被进行商业性质的使用时,进而产生的纠纷现象也是时有发生的。
像上述的案例中,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涉及到“姓名权”的纠纷。因“沙漠流星”的小说出名,在另外一个平台,就有人注册同样的笔名,并写了类似的内容。
如果另一个平台上的注册人,使用了同样的笔名,并且用于商业用途的,亦或是没有用于商业用途,但造成了公众的混淆,给当事人带来了损失的。那么就是构成了侵权的行为。
除此之外,还有用姓名权进行注册的,或是用于广告宣传的,等等,都是生产生活中很常见的行为。这些都构成了姓名权的侵权行为。
当然,如果一经认定,造成侵权行为的,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这一点在“民法典”中,也是有据可依的。
那么,如果对姓名权造成了侵权行为,又该如何维权呢?是否会涉及到赔偿问题呢?
三、姓名权的维权与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9条和1182条中的规定,权利 人可根据侵权的具体情况,单独或同时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显然,一旦确认姓名权遭受到了侵权,是要负有一定责任的。
像上面案例中,另一平台的作者不但要面临着停更、注销账户等处罚,还将就自己给原作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礼道歉,甚至是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笔名就是姓名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享有法律的保护,无论在何时,谁也别想通过笔名的方式蹭热度,打擦边球。
同样的道理,现今网络和短视频业十分发达,火起来了一部分人,自然会引起另一部分人的效仿。
网络上,只要有一个人火了起来,当你搜索并关注的时候,就会出现好多位名字相近或读音相似的人。这也经常会造成人们的混淆,再加上内容相近的,根本无法区分哪个才是你想要关注的人。
当然,有一些人通过起近似名、谐音名等方式来蹭流量、蹭关注。还有一些人通过抄内容或者抄形式等方式,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
按理来说,学习是可以的,但想要投机取巧的照搬照抄,并不可取,而且还存在着一定的违法风险。哪怕是起个同样或近似的名字蹭热度,也是存在风险的。
当然,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了。我们可以在今后的内容中进一步讨论。
现今是鼓励创新的时代,更是尊重权利的时代。这里面既包括尊重知识产权,也包括保护姓名权,同样包括保护与姓名权享受同等权力的笔名权、艺名权或译名权。
本期的内容就到这里了,你如何看待“民法典”中对姓名权的保护?如果你遇到本期话题中的情况,你又会怎么处理呢?欢迎留言参与讨论。